能源署正式公告115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 太陽光電沿用既有費率
經濟部能源署2日正式公告115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。考量地熱發電仍處於發展初期,為確保業者資金調度穩定性,決議持續採行階梯式躉購費率機制。至於太陽光電受「光電環評三法」影響,能源署依原先預告,115年度全年均沿用114年度下半年費率,其中10瓩以下屋頂型光電最高躉購費率為每度5.6279元。

延續政策方向 微調費率結構以擴大設置誘因
經濟部說明,115年度躉購費率的獎勵與配套措施,重點在於延續我國再生能源發展量能,並依實務推動情形,新增或調整部分制度設計,以提升投資誘因並兼顧政策穩定性。
針對外界關切的浮動式離岸風電躉購分類、傳統型地熱容量級距劃分、廢棄物發電躉購費率合理性等議題,能源署指出,躉購費率審定會均依既有審定原則及整體能源政策考量,並參考具公信力的成本資料進行討論。後續也將持續蒐集市場與技術發展資訊,滾動檢討並適時調整相關機制。
今年度除太陽光電費率維持不變外,其他再生能源類別於115年度略有調整。
115年度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電能躉購費率。能源署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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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生能源類別 |
分類 |
裝置容量級距 |
第一期上限費率 |
第二期上限費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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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陽光電 |
屋頂型 |
1瓩以上不及10瓩 |
5.6279 |
5.627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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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瓩以上不及20瓩 |
5.3819 |
5.38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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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瓩以上不及50瓩 |
4.2505 |
4.25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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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瓩以上不及100瓩 |
4.0459 |
4.045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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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瓩以上不及500瓩 |
3.7152 |
3.715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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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瓩以上 |
3.6236 |
3.623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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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面型 |
1瓩以上 |
3.5037 |
3.503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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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面型 |
1瓩以上 |
3.8948 |
3.8948 |
- 生質能沼氣發電費率維持不變。
- 固態生質燃料及國內農業剩餘資源發電費率,則由去年的每度5.1407元,小幅上修至5.1580元。
- 根據環境部提供的成本參考資料,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發電躉購費率則調降至每度3.7263元。
- 在風電方面,陸域型風電躉購費率微幅上調。至於離岸風電,考量其售電模式已全面市場化,現行皆由開發商與購電方洽簽企業購售電合約(CPPA),因此不再訂定躉購參考價格。
- 小水力發電方面,低容量級距維持不變;原先500瓩以上至2,000瓩及2,000瓩以上未滿20,000瓩兩個級距,於115年度整併為500瓩以上至20,000瓩的單一級距,費率統一為每度4.2285元。
- 地熱發電部分,115年度正式區分為傳統型地熱與次世代(深層)地熱兩類。
- 傳統型地熱採前高後低的階梯費率設計:
- 1瓩以上未滿5,000瓩:前10年每度7.2498元、後10年3.5457元
- 5,000瓩以上:前10年每度5.7941元、後10年3.4731元
- 次世代深層地熱,躉購費率最高達每度8.5522元,以反映其高風險、高探勘成本特性。
推動光電汰舊換新 以費率優惠提高誘因
因應近期太陽光電法規強化,能源署除維持現行躉購費率水準外,也同步規劃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,鼓勵民眾汰換老舊設備,改採高效率模組,在相同設置空間下,提升裝置容量與發電效益。
能源署進一步說明,現行已有不少運轉約10年的光電案場,雖尚未屆滿20年合約年限,但為提高更新意願,原合約尚未到期的設備,在完成更新後,仍可沿用原較高費率至合約期滿;至於因設備更新所新增的50%發電量,則將依新公告的躉購費率計價。透過費率設計,進一步提高業主汰舊換新的經濟誘因。
